榆林市工商联工作人员首问首办责任制
打印 【字体: 大 中 小 】
为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树立市工商联机关的良好形象,根据《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和我会《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制定机关工作人员首问首办责任制:
一、机关工作人员在接受来信和来电、来访时,要做到态度热情,举止礼貌,用语文明,办理认真周到。
二、对职责范围内能办理的事项要想方设法,抓紧办理;难以办理的事项要及时请示有关领导,按领导的指示办理。
三、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及时转交(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人员或有关单位办理。
四、办理有关重要事项时,应做好记录,以备查考。
五、负责办理该事项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首办责任人。首问首办责任人应切实履行职责。对失职者要视情给予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