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工商联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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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利于工作开展,管理用好印章,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规范印章管理,会行政、党组印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按规定使用,并详细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
二、外发行政方面的正式文件(包括会签文件)凭会领导签发盖印行政章;党组文件凭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的党组成员签发盖印党组章。
三、各科室非正式文件盖印会行政章,需经分管领导批准;盖印党组章,需经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的党组成员批准。
四、其他需盖印行政章的事项,由办公室根据情况盖印或报送会领导批准。
五、主席、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会计、出纳的职务章和财务章由财务室指定专人保管,使用办法按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