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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工商联工作人员谈话谈心制度

2013-06-04 09:24:27.0 访问: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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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本会机关的自身建设,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制订如下谈话谈心制度:

  一、指导思想

  谈话谈心制度是发扬我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激励教育干部群众的好方法。谈话谈心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抓住重点,讲求实效。会领导要通过谈话谈心活动,密切同工作人员的联系,加强沟通,激发工作热情,从而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谈话谈心的方式和内容

  1、岗位、职务变动谈话。内容包括党性原则、组织纪律、勤政廉洁、新岗位的主要职责和要求等,并认真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2、考核反馈谈话。每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要对被考核的工作人员进行反馈谈话。既要肯定其工作成绩和进步,又要客观地指出群众反映较集中的问题,并认真听取其对问题的认识和不同看法。对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的问题,经核实后,予以答复或解释。

  3、问题反映谈话。凡反映工作人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会领导应找其谈话,要求其以对组织负责的态度回答有关问题。如事实清楚,该否定的就否定,该批评教育的就批评教育。同时,要教育工作人员正确对待群众的反映,正确对待组织的谈话。

  4、退休谈话。当工作人员退休时,会领导应找其谈话,做好思想工作。要认真听取其对组织的要求,要肯定其工作成绩,并勉励其保持晚节,继续发挥余热。

  5、经常性谈心。会领导应经常保持与工作人员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沟通,特别是工作人员对自己要求不严,不能履行职责时,更应及时谈话提醒,帮助教育其严格要求,提高自身素质。同时,提倡同志间开展互相谈心活动,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三、谈话谈心的责任分工和要求

  坚持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的原则。主席、党组书记谈话对象主要为驻会副主席、秘书长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分管副主席谈话对象为分管科室的科级干部。谈话一般每年1—2次。会领导、中层干部、其他工作人员各自之间、上下之间也要互相谈心。谈话要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进一步达到交流思想,密切关系,促进工作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