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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先落实三项机制 着力推动追赶超越

2016-07-23 20:56:00.0 访问: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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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纪念建党95周年暨贯彻省委“三项机制”

文件精神会议上的讲话

(2016年6月29日)

毛 万 春

 

同志们:

我今天讲话的题目是《率先落实“三项机制”,着力推动追赶超越》,主要内容是对省委建立的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文件精神进行解释解读,对全省组织人事系统包括部机关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根本目的是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激发各级各类干部谋发展促发展的新动能新活力,为全省谱写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在我们党建党95周年纪念日即将到来之际,我们召开这个会议,是对党的生日的隆重纪念,同时,按照部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求,这也是我的一次党课。

大家知道,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讲话中指出,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只有牢牢把握思想建党这一原则、紧紧抓住制度建党这一根本,才能使思想建党每推进一步、制度治党就跟进一步,而制度治党每前进一步、思想建党进程才会深化一步。这一重大论断,深刻阐明了治党管党的根本依靠所在,彰显了对党的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和治党方式的创新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性、现实性和针对性,为我们管好党、治好党进一步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不仅在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探索中,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党的制度体系,而且,在新的实践中不断创新完善。中国革命初期,我们党经过艰难探索,在实践中确立了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由于身处广大农村,农民和小资产阶级思想不可避免地对党的建设工作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对保持我们党的无产阶级政党性质带来严峻考验。为此,毛泽东同志创造性地提出思想建党的重要思想,并据此在“三湾改编”中建立了“党指挥枪”、“支部建在连上”等治党治军制度方略。到了延安时期,思想建党的原则逐步成为全党共识,民主集中制、党代会制度、党委工作制、党内选举制、支部生活制度和监督制度得到完善和发展,特别是经过延安整风,使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党内生活规范化、经常化,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对制度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提到新的高度,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进一步确立了制度治党的理念,逐步建构起相对完善的党的制度建设体系框架。

回顾党的历史,一部建党、管党、治党的历史,就是一部制度不断创新、不断完善的历史,就是一部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融合推进的历史。当然,在推进制度治党的过程当中,我们也出现过由于制度不健全或者制度不落实而导致的严重后果,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重大损失。比如“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就是最明显的例子。正因为如此,改革开放之初,小平同志才鲜明地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再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始终坚持把思想建党放在首要位置,把制度治党作为管党强党的治本之策,统筹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加快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善、务实管用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科学回答了“怎样管好党、治好党”这一时代课题,开拓了建党管党治党的新境界。

一直以来,省委同样高度重视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的紧密结合,始终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头脑,对思想教育的成功经验及时升华、固化为制度,力求形成长效机制,从而不断推进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干部制度体系愈加严密、愈加成熟。省委书记娄勤俭对制度治党更是高度重视,刚一接任省委书记,就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要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建立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4月19日,勤俭书记到省委组织部调研,对探索建立“三项机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4月21日,勤俭书记主持召开有15个县(市、区)委书记参加的座谈会,面对面听取大家对“三项机制”的意见建议;5月28日,勤俭书记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三项机制”文件;6月13日,省委正式印发“三项机制”文件。在短短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省委用这么频繁的动作来建立“三项机制”,足以说明“三项机制”在省委工作大盘子中的分量。“三项机制”中,省委组织部牵头制定了“鼓励激励”和“能上能下”两个文件,配合省纪委制定了“容错纠错”文件。那么,组织人事系统作为这“三项机制”的具体牵头制定者和参与者,我们如何把这“三项机制”率先学习好、执行好、落实好,我讲三句话。

第一句话:省委为什么要研究出台“三项机制”?

推动建立“三项机制”,是省委落实中央“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的重要举措,更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具体来说,我们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加深对省委建立“三项机制”的认识和把握。

第一,研究出台“三项机制”,是实现陕西追赶超越的重要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西视察时,对陕西提出“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这是习近平总书记放眼世界大局、结合国情省情作出的科学判断。当前,受国际国内经济发展复杂形势的影响,陕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下行压力不断增大。面对关中、陕北、陕南三大区域发展不够协调,资源环境制约日趋凸显,创新发展内生动力不足,脱贫攻坚任务繁重等问题和差距,我们能不能紧紧把握发展的新趋势、新机遇,妥善应对发展道路上的新矛盾、新挑战?能不能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保持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态势?能不能把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变成现实、落地生根?所有这一切的关键,取决于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引领作用,也取决于干部队伍的活力和创造力。而省委建立“三项机制”,就是要激励各级党政干部以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的勇气,更好带领群众干事创业、成就事业、建功立业。

第二,研究出台“三项机制”,是我省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创新实践

我们常讲,“人管人、累死人,制度管人管灵魂”, “人叫人动人不动,机制调动积极性”。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是最可靠、最有效、最持久的工作方法。这几年来,围绕如何把好干部用起来、如何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省委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出台和完善了年度目标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研判、从严管理干部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取得的成效有目共睹。任何事物都是不断变化的,如果说,我们立足于反“四风”、正党风、转作风而出台的一系列制度机制更多地体现了严字当头、一严到底,那么,省委这次出台的“三项机制”更多地体现了严中有爱、宽严相济、刚柔并重的理念和导向。从这个意义上讲,省委这次出台的“三项机制”,是对我省党建制度改革的一次再深化,对干部人事制度的一次再完善。

第三,研究出台“三项机制”,是激发全省干部队伍活力的迫切需要

当前,全省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伴随着少数干部的“各种特权”被清零、“违规福利”被取消、“灰色收入”被封杀,少数干部思想困惑增多,做工作干事情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出现了廉而不为、廉而不勤、懒政怠政等问题。而省委建立“三项机制”,就是着眼于把明规则立起来、挺在前,着眼于靠机制来约束干部、保护干部、调动干部,一方面要求干部自觉履职、严以用权,决不能“胡乱作为”,另一方面鼓励干部放开手脚、大胆干事,决不能“毫无作为”。

第四,研究出台“三项机制”,是巩固我省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

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党利用三年多的时间,先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现了党内教育由治标向治本深化、由“关键少数”向全体党员拓展、由集中性向经常性转变,净化了党风政风,大大增强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但是,解决党内问题,仅靠思想政治教育是不行的,更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来保证。而省委建立“三项机制”,就是着眼于当前和长远、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把历次学习教育中的成熟做法固定化、零星探索系统化、成功实践制度化,进一步构建起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的长效机制。

第二句话:“三项机制”究竟要解决什么问题?

总的来说,“三项机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激励,从不同角度对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作出制度安排。其中,鼓励激励机制,重点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让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褒奖、获重用;容错纠错机制,重点解决干部干事创业放不开手脚的问题,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没顾虑、有舞台;能上能下机制,重点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压力不够的问题,让不适应、不作为的干部受惩戒、让位子。可以说,“三项机制”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科学、较为成熟完备的制度链条。简单地讲,就是“能者上、错者容、庸者下”。

第一是“能者上”,就是要建立鼓励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励全省各级党政干部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勇于担当、奋发有为,进一步强化让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精神上受鼓舞、物质上得奖励、政治上有提升的鲜明导向。所谓精神上受鼓舞,就是要为那些工作优秀、全面发展的地方和部门颁发奖牌、授予称号,作为先进典型大力褒奖宣传,激发荣誉感和责任感;所谓物质上得奖励,就是要向那些考核优良、进步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发奖金、给实惠,形成争先创优、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所谓政治上有提升,就是要对那些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的干部优先考虑、提拔重用,坚决不让干事创业的人吃亏,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尽管短小精悍、却条条管用,含金量高、激励性强。综合来看,有这么三个突出特点:

一是综合施策。《鼓励激励办法》针对不同层级党政干部的不同特点,综合运用评优评先、考核奖励、选拔重用等手段,让多种激励方式相互作用、互为补充,从而尽最大可能地调动和激发各级党政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进一步优化了干部激励效果。

二是便于操作。《鼓励激励办法》没有另起炉灶重新设置考核体系,而是注重综合运用我省较为成熟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和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等结果,导向清晰,简明扼要,这样做有效避免了重复考核、多头考核,从而确保了考核权威和效率。

三是务实管用。《鼓励激励办法》在充分吸纳现有的考核激励措施基础上,又提出了一些具体可行的激励举措。比如,在考核奖励方面,提出对获得“扶贫绩效考核优秀等次”称号的县(区),奖励100万元,就是从我省扶贫攻坚任务艰巨的实际出发,激励各级干部下大气力、倾心倾力去脱贫攻坚。再比如,在选拔重用方面,提出了4条硬措施,核心的有2条,一是连续三年获得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的市(区)和省直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给予倾斜。对于这一问题,在具体操作中,我们组织人事部门可立足实际,适当增加从本单位内部产生干部的数量,通过“应派的不派”“应多派的少派”等途径来解决。二是每年综合考虑三类考核结果,按照一定权重,评定出10名优秀县(市、区)委书记,经组织考察认定,直接提拔使用,其中贫困县县委书记就地提拔。这几条措施的提出,必将对全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产生鲜明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

第二是“错者容”,就是要通过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最大限度地为敢闯敢干的干部卸下包袱、打消顾虑、轻装上阵,旗帜鲜明地营造出允许失败、宽容失误的干事环境,进一步强化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的鲜明导向。所谓为创新者容就是要引导广大干部创造性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前瞻性的解决思路和措施;所谓为担当者容就是要引导广大干部在推动工作落实中主动化解矛盾、勇于承担责任,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敢于迎难而上;所谓为实干者容就是要引导广大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在经济发展、民生建设、服务群众中积极履职、主动作为。

当年,小平同志讲,“没有一点闯的精神,没有一点‘冒’的精神,没有一股气呀、劲呀,就走不出一条好路,走不出一条新路,就干不出新的事业。”讲的就是要敢闯、敢冒、敢想、敢试。今天,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我们更加需要这么一种精神、这么一种氛围、这么一种劲头。基于这一指导思想,《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有三个特点:

一是体现了中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鼓励敢闯敢试,注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论断,也就是: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命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这“三个区分开来”为我们制定办法提供了重要指导和基本依据。

二是澄清了模糊认识《容错纠错办法》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把严格执纪与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统一起来,在着力解决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上,列举了支持改革探索、推崇创新突破、弘扬担当负责、鼓励积极作为等方面的容错情形,严格区分了失职与失误、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为私的界限,都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操作性。

三是总结了基本经验立足我省现有的一些教育、挽救和保护干部的做法和经验,注重抓早抓小,防范在先,以保持制度的连续性,特别是在健全纠错改正机制和完善澄清保护机制方面,总结提炼了我省之前的一些探索、做法和经验,进行了有效的梳理整合,体现了政策的持续和提升。

第三是“庸者下”,就是通过建立能上能下机制,让“不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适合追赶超越新要求、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干部下来,进一步强化让平庸者下、让失职者下、让不适者下的鲜明导向。所谓让平庸者下,就是要对那些浑浑噩噩、碌碌无为,干事劲头不足、进取意识不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干部进行调整;所谓让失职者下,就是要对那些履职不力、工作滞后,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进行调整;所谓让不适者下,就是要对那些在全面从严治党和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不适应、不会为、不善为、不敢为的干部进行调整。立足于此,《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有三个突出特点:

一是聚焦重点对象和重点问题在充分吸纳中央有关《规定》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省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现状,把适用对象聚焦到省管党政领导干部,把重点内容聚焦到解决干部“不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履职不力工作平庸、不适宜担任现职”等问题上来,目标更加集中、重点更加突出、内容更加具体,操作性也更强。

二是明确了让干部下得服气的硬杠杠《能上能下办法》根据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扶贫绩效考核和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维稳综治、党的建设等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明确了对相关党政领导干部进行调整的7个方面情形,对现有规定中已经量化的作了进一步强调,对过去没有量化的,比如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排名、年度考核测评结果、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等最大限度地量化,力争划出硬杠杠,让干部下得心服口服。

三是用严格的程序保障干部下得稳妥《能上能下办法》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原则,注重与干部追责的有关法规相衔接,按照《干部选用工作条例》等规定,明确了干部“下”的环节和程序。在调整决定作出前,通过对受理的报告进行审核,听取相关单位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干部群众的意见,确保干部下得准。在调整决定作出后,通过与调整对象谈话,说明调整理由,做好思想工作,确保干部下得稳。当然,对下来的干部,在新的岗位上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因工作需要,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还可以提拔任职,确保干部还能上得来。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三项机制”的建立,是一个探索创新的过程,肯定还有许多不够完善的地方,所以,省委强调,这三个文件目前都以“试行”的形式下发。各地各部门在实践操作中也会遇到各种各样新情况、新问题,因此,省委没有搞大呼隆、一刀切。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省委文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办法。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实践中边探索、边总结、边完善,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以便省委进一步完善好“三项机制”。

第三句话:全省组织人事系统如何率先落实好这“三项机制”?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强化落实“三项机制”的主体责任,做好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正在进行的市县乡换届、与年度考核和班子研判相结合,重点在四个方面上下功夫。

一要认真学习领会。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刻认识省委建立和推行“三项机制”的重大意义,以召开专题会议或干部大会形式,迅速组织中心组和全体干部认真学习研讨,统一思想、吃透精神。要把“三项机制”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专题讨论,深入领会和全面把握“三项机制”的制定背景和核心要求。

二要强化宣传解读。省委近期将在《陕西日报》《当代陕西》等省级媒体平台开辟专栏,组织专家学者、领导干部对“三项机制”进行全面、持续、深入解读。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注重挖一批正反典型,通过正面激励、反面警示,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追赶超越的良好风气。

三要完善配套制度。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省委文件精神,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操作细则。一方面,要不折不扣地落实省委要求,不能搞变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另一方面,要紧密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体现特色。市县要迅速组织政法、环保、安监、统计、扶贫等职能部门,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对考评指标进一步细化量化具体化,把贯彻落实“三项机制”与市县乡换届结合起来,认准干部、用好干部、配强班子。省直机关部门要在激发队伍活力上下功夫,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民意测评制、投诉反馈制等机关工作制度,把这些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评先选优、鼓励激励的重要依据,打破过去那种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与干坏一个样的“大锅饭”思维,切实整治庸懒散拖等“机关病”。高校、医院、企业等企事业单位,要根据“三项机制”基本精神和原则,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与干部队伍管理机制。

四要带头抓好落实。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作为“三项机制”的具体执行者、推动者,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抓紧落实。要发挥牵头作用,积极与其他职能部门联系,主动承担起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细化落实的责任。要强化督促检查,把贯彻落实“三项机制”的情况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半年检查、党建制度改革督查的重要内容,并将督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层层传导压力,倒逼制度落实。自6月份开始,全省12个市(区)贯彻落实“三项机制”情况,每两个月,由程引弟同志进行汇总、排名和点评。

关于带头贯彻落实问题,省委组织部近日结合“三项机制”精神,出台了《部机关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从规范初始提名、交流任职、注重考核导向等方面,进一步规范部机关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我们要切实抓好这个办法的落实,力求把有能力、肯干事、实绩优、作风硬的人选出来,真正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组工干部队伍,真正把干事创业的导向进一步树起来。

同志们,习近平总书记讲过一句话,“制定出一个好文件,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关键还在于落实文件”。全省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把落实“三项机制”作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重中之重,带头学机制、带头建机制、带头用机制,为谱写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