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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2015年工业稳增长的意见》详解

2015-06-02 10:06:22.0 来源:榆林日报  访问: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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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8日,市政府印发了《榆林市2015年工业稳增长的意见》,从产量增长、产销对接、加大促销、投资带动、降本增效、结构升级、强化保障、减轻负担八个方面,对今年我市工业稳增长作出安排。

    该意见在4月17日经市政府今年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1、保持工业品产量稳定增长

    ●对部分工业产品新增库存实行储备贴息

    ●40处进入试运转矿井年底前全部竣工投产

    ●推进第二条百万吨输油管道建设

    确保煤炭等20种主要工业产品产能释放和产品产量合理增长,对部分工业产品(金属镁、电解铝、聚氯乙烯、甲醇)新增库存实行储备贴息。

    抓住煤炭、油气等关键行业领域,加快推进煤炭整合矿井建设,确保完成第一轮整合任务,40处进入试运转矿井年底前全部竣工投产,具备合法开工手续的3处矿井年内进入试运转,转入试运转的5处矿井年内竣工投产。

    加大油气田技术改造力度,稳定老油气井产量,加快新油气井开发,最大限度释放油气产能,推进长庆、延长置换原油第二条百万吨输油管道建设,提高榆林炼油厂加工能力。

    2、积极推进工业品产销对接

    ●实施“榆林好产品”品牌战略

    ●加大工业产品销售力度

    ●加快发展电子商务

    ●推进榆林市快递产业园区建设

    实施品牌战略,进一步强化“榆林好产品”的质量控制和宣传力度,深度拓宽国内外市场。

    加大煤炭、兰炭、甲醇、金属镁、聚氯乙烯、成品油、防寒服、农副产品、新能源汽车及矿用特种车辆等工业产品销售力度,安排专项促销资金,组织相关县区、企业召开工业产品促销会、订货会、新闻发布会、宣传推介、用户回访等各种产销对接活动15场以上。

    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大力推进榆林市快递产业园区建设,实现榆林煤炭交易市场健康有序运转,推动“淘宝特色中国-榆林馆”建设,鼓励支持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推广网上产品展示、网上采购、网上交易、网上结算和网上服务。

    3、加大工业品促销力度

    ●采购地方工业产品予以奖励

    ●企业的收入和缴税同步增长予以奖励

    ●奖励恢复生产、业务突出的企业

    对在榆境内的中省规上企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和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采购地方规上企业工业产品的对采购方予以奖励;

    对在榆林市域内注册、纳税的规模以上企业,销售收入和应缴增值税同步增长10%、20%、30%以上的,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销售收入和应缴增值税同步增长50%以上的予以奖励;

    对2014年以来纳入规模以上数据库连续停产3个月以上的企业(因安全生产、环保、兼并整合、季节性停产、检修、政策性关闭或关停的企业除外),2015年起开始恢复生产连续6个月时间以上且主营业务收入累计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停产企业予以奖励。

    4、发挥投资带动作用

    ●确定重点项目按计划投产达效

    ●力争更多的规模以下企业统计入库

    建立工业投资重大项目跟踪调度制度,对新增收入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加大督促协调力度,确保按计划投产达效,形成新的增长点。

    进一步优化工业集中区产业布局,加快工业集中区建设。

    抓好规模企业培育,鼓励规下企业做大做强,力争更多的规下企业统计入库,扩大全市工业总量;对在2015年内新增入库的规模以上企业予以奖励。

    5、开展企业降本增效

    ●围绕六大主题开展企业降本增效

    ●树立10户降本增效标杆企业

    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围绕采供降本、生产降本、技术降本、质量降本、管理降本、盘活存量六大主题开展企业降本增效工作。

    大力创新企业管理,挖掘内部潜力,减少企业非生产性成本,筛选10户具有示范效应的降本增效标杆企业在全市推广并予以奖励。

    6、推动产业结构升级

    ●启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

    ●煤制油建成产能突破300万吨,新增新能源电力装机50万千瓦

    ●设立兰炭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帮助县区提升非能源产业

    紧紧围绕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的总体目标,启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着眼产业链延伸、主导产业配套、存量资产盘活、骨干企业扩张、区域性合作搞好招商引资,积极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做大做强优势产业。

    支持能化产业向煤制芳烃、甲醇制烯烃、煤制油和煤制气等高端精细化发展,2015年煤制油建成产能突破300万吨。

    设立兰炭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继续推进兰炭、电石、金属镁等传统煤化工产业改造提升,加强行业技术改造和关键领域技术攻关,淘汰落后产能,做好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工作。

    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年内新增新能源电力装机50万千瓦。加快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支持陕汽榆林东方新能源专用车启动二期项目。

    着力提升轻纺、农副产品加工等地方特色产业,积极探索与县区开展打造首位产业合作,帮助县区提升非能源产业。

    7、强化生产要素保障

    ●加快榆林信用体系建设

    ●扩大财政风险补偿金额度

    ●支持有条件的用电企业和发电企业实施直供电

    加快榆林信用体系建设,适度增加“助保贷”规模,扩大财政风险补偿金额度,加强政银企对接,鼓励支持企业发行债券和上市,对上市企业进行资金奖励,努力化解融资难问题。

    深化直供电工作,以“点对点、点对多点、点对园区、多点对多点”等模式,大力支持有条件的用电企业和发电企业实施直供电。

    8、全面减轻企业负担

    ●全面清理现行涉企收费项目

    ●建立市县两级涉企收费项目清单和定期公布更新制度

    ●把涉企收费纳入政务公开范围

    落实中省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精神,全面清理现行涉企收费项目,规范整合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

    在省级涉企收费项目清单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市县两级涉企收费项目清单和定期公布更新制度,逐步把涉企收费纳入政务公开范围,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用好用足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争取符合条件的企业均能享受相关优惠政策。